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随着我省住建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深入,相关信用制度不断更新完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闽建法〔2009〕112号)不再继续实施,经研究,省厅决定即日起废止该文件。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3年2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省政府部门
省内行业
省外行业
主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办:福建省建设信息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