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简报第39期

日期:2014-10-20 16:26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漳浦县因“地”制宜 破解拆后土地利用难题

  

  近日,漳浦县结合本地实际,制订了《关于做好拆后土地利用的指导意见》,要求各乡镇切实做到拆后土地“宜耕则耕、宜绿则绿、宜建则建”,确保拆后土地得到合理、有效利用。一是拆后土地还耕。拆除地块为耕地、园地、林地的,且符合垦造耕地要求的,应抓紧实施耕地垦造工作。二是拆后土地复垦。拆除地块为建设用地的,且符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要求的,及时对拆后土地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实施复垦工作。三是拆后防护林建设。沿海虾池拆除后,地块认定为沿海防护林带的,所在乡镇应该加快对拆除地块进行防护林建设,种植木麻黄、红树林等。四是拆后植树添绿。拆除国道324线、迎宾大道、沿海大通道等主要交通干道两侧的违建后,要加快清理建筑垃圾,平整拆后土地,进行绿化树苗种植。五是拆后项目建设。拆后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且利用价值较高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项目用地审批手续并按建设规划确定的用途办理供地手续,进行项目建设。六是拆后基础设施建设。对拆后地块一时难以落实项目的,可按“长规划、短安排”操作模式,重点考虑临时性公共服务设施、临时绿化等市政建设,防止土地闲置和出现新的违法用地。七是拆后新农村建设。将拆后土地利用与“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做到拆除一片、创建一片、美化一片,进一步美化村庄面貌,改善群众的居住环境。

  

  武夷山市多措并举深入防控“两违”行为

  

  一是实行领导带队制。各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带队,坚持常态化巡查,力求把“两违”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二是实行错时轮班制。在工作时间巡查基础上,科学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强化下班、双休日、节假日等时段巡查,确保执法无“盲时”。三是突出重点全面整治。重点拆除“四重点、六先拆”违建;按照“发现一起、拆除一起”的原则,新增违建逐一比对,对一时难以彻底拆除的做进一步分析,制定现场拆除的周密方案、预案;对历史违建进行进一步分类整理,区别对待。四是强化责任与督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失守、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点线面”网格化管理,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定时间、定标准、定责任;并成立督查组,及时发现解决问题,严格落实责任。五是继续深化宣传引导。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既要注重正面宣传引导,又要突出反面典型教育,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介,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六是规范执法讲文明。要求每一位执法队员、工作人员必须文明执法,强化“服务”意识,听民声、集民意,真正为民排忧解难。

  

  长汀县四都镇坚持疏堵结合推进“两违”治理

  

  今年以来,长汀县四都镇坚持疏堵结合,扎实推进“两违”综合治理。一是认识上“疏导”。全镇统一部署,利用广播、标语、横幅等形式深入宣传“两违”治理工作,营造“两违”治理浓厚氛围。同时,对违建者,耐心细致讲解法规政策,做足思想工作。二是情绪上“疏导”。坚持党员干部模范带头,先行开展“两违”自查自纠工作,绝不参与、纵容、包庇、放任“两违”行为;同时,对违建者,坚持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公开地推进治理工作。三是需求上“疏导”。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建立农村建房联合审批中心,加快完善村庄规划建设,指导确实有建房需求的群众按照用地、建房申报的程序,依法依规地推进建设,有效化解供需矛盾。四是源头上“堵截”。组织国土所、执法队开展动态巡查,对违法建设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将“两违”消除在萌芽状态。

      

  【工作动态】

 

  1、龙岩市新罗区在日常拆违执法过程中注重“讲三理”,即摆明“法理”,告诉户主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讲清“道理”,分析其违法建设性质和法律后果,帮助其算清损失账;考虑“情理”,换位思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大限度地消除违建者的思想障碍。

  2、近日,闽侯县上街镇开展“两违”“四线”拆除整治专项行动,即铁路、公路、三环、高速四线,组织街道(乡镇)、公安等部门320余人,动用大型挖掘机3台,依法拆除福银高速公路沿线违法建筑79宗,建筑面积7926平方米,腾出土地7058平方米。

  3、近日,仙游县鲤南镇组织执法人员100多人,执法车辆12台,大型机械1台,依法对平原等村9处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拆除面积15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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