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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切实改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省住建厅根据工程项目监管要求和施工现场实际,组织测算,日前以闽建筑〔2015〕39号文发布了新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标准。该取费标准将原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环境保护费合并统称为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建筑工程的阻燃安全网按照一次使用不摊销考虑,活动房采用阻燃板,四口临边防护钢管采用租赁方式等,费率提高约16%,且对建筑面积在2000 平方米以下的项目设置保底费用(按照不低于80元/平方米进行取费)。市政工程考虑标准化因素,费率约提高17%,地铁工程考虑标准化因素,费率约提高19%。文件明确各地新增费用由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发布,视频监控费用列入招标工程暂列金。(厅建筑业处、造价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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