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6年乡镇生活污水治理省级财政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建村函〔2025〕15号),经各地住建、财政部门推荐,省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审核,拟将5个2026年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列入省级财政补助名单。
现将项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向我厅村镇处反馈情况(联系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联系电话:0591-87806976)。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附件:2026年省级财政支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2月2日
附件
2026年省级财政支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
|
序号 |
设区市 |
县(市、区) |
乡镇 |
|
1 |
龙岩市 |
上杭县 |
官庄乡 |
|
2 |
南平市 |
建阳区 |
将口镇 |
|
3 |
福州市 |
闽清县 |
坂东镇 |
|
4 |
宁德市 |
柘荣县 |
乍洋乡 |
|
5 |
漳州市 |
诏安县 |
红星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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