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申报2026年闽台乡建乡创合作省级财政补助项目的通知》(闽建村函〔2025〕10号),经各地住建、财政部门推荐,省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审核,拟将3个县域连片典型工程、13个集镇典型工程、13个村庄典型工程、56个闽台乡建乡创合作项目列入第一批省级财政补助名单(详见附件1-4)。
现将项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向我厅村镇处反馈情况(联系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联系电话:0591-87806976)。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附件:1.2026年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县
2.2026年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集镇
3.2026年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村
4.2026年第一批闽台乡建乡创合作省级补助项目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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