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试点片区的通知》(闽建科〔2023〕96号),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各地在县(市、区)范围内选择相对集中、交通便利、减碳降碳潜力较大、具有较好示范效应的片区,开展绿色低碳试点创建工作。经各地住建、财政部门初审推荐,我厅组织专家评审,拟将福州市主城区、漳州市主城区、龙岩市武平县纳入2024年度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试点片区(名单附后),对列入试点片区的省级财政予以补助。
现将通过评审的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试点片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向我厅科技处反馈情况(联系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联系电话:0591-87614024)。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附件:2024年度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试点片区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
2024年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试点片区
序号 |
设区市 |
片区名称 |
1 |
福州市 |
福州市主城区 |
2 |
漳州市 |
漳州市主城区 |
3 |
龙岩市 |
武平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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