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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钢委员:
《关于进一步推动汽车客运场站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20261251号)由我厅、省交通运输厅分别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技术支撑。针对客运站等既有建筑在功能转换中面临的“消防标准适用难”这一核心痛点,我厅已于2024年底出台《福建省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指南》《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疑难问题解答》等政策文件。上述文件明确了客运站这类既有公共建筑在转型为商业、办公、文旅等业态时的消防设计要点和审验标准,为“以商养站、多业态经营”提供了可操作的技术路径。
(二)推广使用功能兼容清单制度。我厅立足既有建筑改造量大面广、业态多样实际,探索建立既有建筑使用功能兼容正负面清单制度,着力破解业态调整、功能转换等规划手续办理难问题。已推动全省九市一区全面建立并实施该制度,为城市更新和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提供明确规划依据。但汽车客运站的专项盘活目前暂无针对性规划使用功能变更政策,导致消防审验等后续审批环节缺少法定前置要件,项目推进受阻。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客运汽车站闲置资产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我厅将认真研究采纳,并结合工作职责,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动态优化兼容清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城市更新与盘活存量资产的决策部署,督促指导各设区市结合客运汽车站转型发展实际与发展需求,动态更新既有建筑使用功能兼容清单。研究总结已盘活场站的实践经验,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充分吸收各地成熟经验,探索汽车客运站列入优化兼容清单可行性路径。
(二)强化行业部门联动。指导各设区市住建部门配合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部门,合力打通汽车客运站转型发展堵点、难点。推广已盘活场站的典型经验,支持各地通过“一地一策、一站一策”的方式,实现土地集约、资产盘活、企业脱困。同时,积极配合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消防救援等部门建立客运站多业态经营的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确保转型后的场所既充满活力又安全有序。
(三)加强属地工作指导。我厅将指导各地住建部门依法做好汽车客运站盘活转型项目的施工许可、消防审验工作,简化优化既有建筑改造审批流程。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咨询解答,帮助客运站经营者和合作方准确理解审批要求,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推动转型项目安全有序实施。
领导署名:陈元豹
联 系 人:陈榕辉
联系电话:0591-87614593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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