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6209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日期:2026-04-23 12:44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答复〔2026〕37号 浏览量:{{ pvCount }}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周恒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促进我省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提案》(第20262093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厅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着力强化生育养育服务保障,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通过实施购房补贴、优化住房保障等政策措施,积极发挥住房领域对人口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以“小切口”服务“大战略”。

  一、购房支持方面

  2026年以来,我厅指导各地根据本地区经济和房地产发展情况,阶段性实施普惠性购房补贴、多孩家庭补贴、商办用房补贴等补助政策。宁德、福州、龙岩永定等地相继出台多孩家庭购房补贴等政策。

  其中,福州市明确对在四城区购买市场化商品住宅的二孩家庭,按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的成交总价款1%予以补贴,单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对在四城区购买市场化商品住宅的三孩家庭,按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的成交总价款1.5%予以补贴,单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宁德市在春节期间举办2026年中心城区春季住房展销会,展会期间实施多孩购房补贴,购房人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可享受500元/㎡的补贴。其中,购买户型面积144㎡以下的,每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购买户型面积144㎡(含)以上的,每套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8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方面

  我省各地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一是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近两年各地多次提高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较非多子女家庭提高幅度达到20%左右。例如,福州、泉州、宁德三地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则提升至120万元(其中福州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40万元),其他地市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也在90-100万左右,这一额度水平基本可以覆盖当前市场行情下的普通购房贷款需求。二是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近两年各地多次提高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较非多子女家庭提取额度提高200-300元/人/月,除漳州、三明为800元/人/月,其他地市均在1200元/人/月及以上,基本覆盖当前的租金水平。三是优化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2026年2月1日我厅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力度,支持多子女家庭在本地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享受首套房优惠利率。

  三、住房保障方面

  对初次申请公租房的家庭,在户型选择上予以适当照顾。2022年我厅配合省卫健委起草制定《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各市县在配租公租房时,可将家庭人数及构成等纳入轮候排序或综合评分的因素,对符合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其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对符合条件的生育三孩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同等条件下可按规定优先予以保障。对已承租公租房的家庭,如在租赁期内因生育导致未成年子女数量增加,也建立了“优化生育”调换机制。2024年我厅会同相关部门印发了《公共租赁住房租后管理办法》(闽建〔2024〕18号),明确对因家庭人口增加需要调换或互换公租房的承租家庭,及时安排调换或互换房源。目前,各地均已出台了相关调换互换的细化措施。据统计,全省累计通过公租房保障多子女家庭约2.4万户。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督促各地落实好现有多子女家庭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提供购房补贴、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等支持措施。

  领导署名:王明炫

  联 系 人:张 蕊

  联系电话:0591-87611327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