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建设要注重古建筑保护和修缮的建议

日期:2021-03-01 16:24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提案编号:20212156

  背景、问题和分析

  福州先后举办“福州古厝保护与文化传承论坛”,颁布《福州市新一轮古厝保护提升工作方案》,提出公布一批文保单位、历史建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启动文化遗产保护“六个一批”任务,筹备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加大对古厝的保护力度。 然而就在福州的后花园,为了推进城市化进程,许多精美特色的古厝,曾是闽都文化的荣耀,但却在拆迁中化为齑粉。 建筑本身是一卷丰富的历史档案,它忠实地反映了我们的过去。保护和传承古建筑是历史托付于我们的重要使命。发展经济的滚滚车轮,踩着古厝的尸身,寻求美好新生活。没有古厝的历史底色,如何建设美好新家园?

  建 议

  一、政府牵头,全面推进古厝拯救行动

  推进城镇化进程,建设不能一刀切,要重视历史文化保护,加强对古建筑、古厝的保护和修缮。古厝拯救行动不仅是在拯救传统建筑,更是一项保护历史、复兴文化、修复人心、凝聚民心、振兴乡村的重要民生工程。通过对古建筑的修缮保护与利用,使优秀历史文化得以传承和弘扬,实现文化复兴、文化繁荣、建设与守护人民群众的精神家园。

  1、推动古厝保护相关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及文物、历史建筑等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2、统筹协调好城乡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坚持原址保护原则,加强管控。城市建设、土地出让、房屋征收等项目,应在选址阶段征求文物部门意见。要强化主体责任,政府主要领导为文物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

  3、要遵循“突出重点、分类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持续推进古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每年安排专项基金,用于辖区内濒危古建筑抢修工作。

  4、推动传统老街巷保护整治。坚持“一街一策”。推进“非遗进古厝”活态传承,打造文化品牌,促进融合发展。

  5、鼓励合理利用。注重保护与利用相结合,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资助等方式参与古厝的保护与利用,鼓励研究古建筑改造利用的新技术与方法。

  6、完善保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协调作用;加大资金投入,设立专项保护资金,拓宽社会资金进入古厝保护利用的渠道;强化监督管理。

  二、坚持科学的文物古建筑保护方法

  1、对文物古建筑进行保护和修缮之前,做好深度谋划和整体考虑,以保持原始风貌为基本理念,规划和制定合理性高、科学性高、全面性高、系统性高和针对性高的文物古建筑保护方法,以保证文物古建筑的历史性、现实性与发展性。

  2、对于失修多年且原状已经无法维持的文物古建筑,遵循“整旧如故和以存其真”的原则进行合理更新,保证和增强文物古建筑原真性、整体性与持续性。

  3、通过多种渠道充分挖掘文物古建筑的潜能和价值,贯彻和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古为今用”。

  三、立法管控

  1、制定条例规范古建筑分级保护管理。古建筑保护、管理、维护和利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划要求组织实施。以原址保护为原则,不得随意破坏其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拆除、迁移古建筑。

  2、因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建设活动,对古建筑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的,在规划管理时,即需要提请有关部门论证、同意、批准。

  3、按照“文物保护优先”原则,将文物保护作为强制性内容纳入城乡规划。进行大型基建项目或地下文物埋藏区内的建设项目,应事先报请文物部门组织开展考古调查、勘探。依托古建筑文物进行参观游览、科研展陈、社区服务、经营服务等活动,应保证文物建筑使用安全。

  4、规范特色历史文化街区的选址规模与定位。注重从地域特征、文化传承、建筑风貌等多方面引导街区整体形象和特色的塑造,坚持整体保护,有机更新。

  5、构建多元保护体系。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推动立法保障工作。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