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自建房合法化的建议

日期:2021-01-24 15:4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十三 届 五 次             第 1159 号             农业农村 类

  福州代表团  陈善明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我们国家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带领下攻坚克难,一步步带领着我们走向富裕之路。在这条道路上,中央尤其注重"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问题,2004年至2021年连续十八年发布以"三农"(农业、农村、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强调了"三农"问题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时期"重中之重"的地位。今年还提出了“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让我这个长期在农村基层工作的人员非常振奋。

  近几年工作中,我经常会碰到农村自建房违建的问题,违建原因多种多样,目前较多的问题是由于审批造成,一宗宅基地申请要经过村民小组、村委会、镇(乡)村建站、土地所、镇(乡)政府、规划局、土地局、县政府、建设局等,审批流程繁琐,申请时间较长,容易导致村民不愿意申请,直接违法占地建设。每一年,地方政府部门都有摸底农村宅基地问题,建议:相关政府部门能够针对摸底的内容,结合农村发展实际情况,一是程序上,简化审批流程,加强宣传教育;二是规定上,制定相关法规,引导违建合法化,保障农民的权益;三是从政策和专业上,给予乡村振兴、美丽乡村更多的指导和帮助,引导乡村建设更加和谐、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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