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
事关城市更新工作
一起来看——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福建省城市更新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闽政办〔2026〕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城市更新工作实施意见》已经省委和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有什么特点?
一起来看相关解读↓
一
起草背景
2025年5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并明确了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支撑保障措施。7月14日—15日,中央召开城市工作会议;8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再次强调“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大力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绿色转型、文脉赓续、治理增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为目标,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经省委和省政府研究同意,结合我省实际出台《福建省城市更新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
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包含重点任务、实施路径、支撑保障与组织实施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重点任务”,主要部署了九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高标准开展完整社区建设,推进老旧街区、城中村更新改造,推动都市产业增容提质,完善城市功能,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修复城市生态系统,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
第二部分“实施路径”,主要通过开展城市体检评估、完善规划实施体系等,建立我省城市更新的实施路径。
第三部分“支撑保障”,主要在投融资、用地政策、审批制度等方面提出支撑政策与保障措施。
第四部分“组织实施”,主要通过建立省级协调机制、明确各级责任、推动社会参与及完善推广机制,确保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
三
主要特点
《实施意见》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体系完整,逻辑清晰。
二是目标明确,任务具体。
三是路径务实,兼顾创新。
四是政策集成,保障有力。
五是人民至上,高质增效。
解读单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系方式:0591-87501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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