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福建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调整部分条款(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5-04-07 17:13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省住建厅结合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开展情况,拟对《福建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闽建〔2023〕13号)部分条款予以调整,现征求你们意见。请于2025年4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省造价总站。

  联 系 人:翁工

  联系电话:0591-87669568

  邮 箱:519066821@qq.com

  附件:《福建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调整部分条款(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