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相关注册业务受理时限?

日期:2024-09-04 17:39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量:{{ pvCount }}

初始注册、重新注册、增项注册业务,住房城乡建设部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决定;延续注册业务,住房城乡建设部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决定,并向社会公告,不再公示审核意见。涉及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的,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查。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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