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63001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6-09-15 15:20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答复〔2026〕164号 浏览量:{{ pvCount }}

省政协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界: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提案》(第20263001号)由我厅会同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办理。提案深入分析了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在法治统筹、设施品质、信息无障碍和服务能力等方面的短板,提出的加快特色立法、强化高位统筹、实施全链条管控、深化信息赋能等建议,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对推动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我厅高度重视,会同各会办单位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将提案办理与业务工作统筹推进。现将办理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法规制度体系持续完善

  一是夯实法治支撑。2017年《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对设施无障碍改造作出专章规定,2023年《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对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作出规定,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了法治支撑。

  二是强化顶层设计。今年1月省政府印发《福建省城市更新工作实施意见》,将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纳入城市更新重点任务;无障碍设施品质提升连续5年列入省委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形成常态化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是健全标准体系。我厅联合7部门印发《福建省加快推动无障碍设施品质提升行动方案》,细化14项重点任务,提出“十五五”期间8项量化工作目标;牵头制定7项无障碍技术标准和图集手册,先后出台施工图编制深度规定、审查要点和掌握手册,构建覆盖排查、设计、施工、验收各环节的全链条地方标准体系,为无障碍设施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

  四是加快立法进程。省残联牵头推进《福建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立法工作,2025年成立立法起草小组,赴上海及省内4个设区市、8个县(市、区)开展立法调研,形成条例草案及立法调研报告、立法前评估报告,目前已完成征求各设区市残联、各专门协会意见,正征求省直相关厅局意见。

  (二)设施建设与改造稳步推进

  一是摸清设施底数。我厅组织全省开展无障碍设施专项体检,依托省安全工作平台建成无障碍设施数字化排查应用模块,累计排查各类场所无障碍设施1.2万个,总体配置率66.59%、达标率61.60%,为精准改造提供了基础依据。

  二是打造提升片区。我厅持续推动既有设施品质提升,在全省累计打造形成32个省级无障碍设施提升片区,完成2300多个场所无障碍设施改造;2026年重点打造福州晋安、三明泰宁、莆田仙游、龙岩上杭、南平延平等5个省级提升片区,下达省级补助资金5000万元,覆盖5大类300余个具体项目。

  三是强化新建源头管控。我厅落实无障碍设施施工图编制深度规定和审查要点,将无障碍设施纳入施工图技术审查重点;结合月度安全隐患排查、“双随机”检查,随机抽查项目现场,下发问题清单,推动闭环整改,加强新建设施建设质量管理。新建公共停车泊位按2%比例设置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全省提供残疾人专用车辆智能化免费停车设施达1300余个。

  四是推进重点领域改造。指导各地聚焦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实施改造,因地制宜完善无障碍、适老化设施3000余处,组织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全省获得713台电梯指标、资金2.055亿元。交通运输领域,全省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港口客运站、城市轨道交通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实现无障碍设施全覆盖,130个重点公交站完成适老化改造,购置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共汽电车1437辆。民政养老领域,将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纳入养老服务业补短板工程,“十四五”时期全省累计完成4.5万户,超额完成民政部下达任务;配合出台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实施细则,推动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以旧换新”,累计完成交易超4.1万笔、销售额2.2亿元。文化旅游领域,省图书馆新建视障阅览室,配备盲文点显器、多功能阅读机等30余台设备及近千册盲文书,在全国率先应用“春芽地图”数字盲道系统;省少儿图书馆配备盲文读物1万余册、智能阅读器、盲文刻印机等设备,通过“阵地服务+上门服务”模式为视障读者提供精准导航与资源配送;开展2025年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复核工作,重点检查游客中心、停车场等区域无障碍设施管理服务情况,下发整改问题清单并推动整改到位。

  五是推进农村适老化改造。我厅首创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模式,编制农房设计手册和样板创建指引,明确将适老化、无障碍改造作为样板创建重点内容。围绕如厕、洗浴、起居等环节完善防滑、扶手、报警等适老细节,同步推进村庄公共通道、广场、公厕等无障碍微改造。省级财政资金补助每年统筹约1.34亿元省级资金,户均补助上限5万元,累计打造近200个样板项目,完成适老化、宜居化、民宿化改造800余户。

  六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2023年以来,我厅相继印发3批18项无障碍设施品质提升典型案例,总结推广中心城区、历史街区、山地、海岛等多种;组织各地参加住建部培训,举办技术培训班,累计培训1300多人次。

  今年以来,我省福州市、邵武市、闽清县、东山县4地经验被列入住建部、中残联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一批),我厅无障碍工作在住建部无障碍设施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9项工作成果入选中国助残志愿者协会无障碍示范成果名录(第二批)。

  (三)信息无障碍建设逐步展开

  一是推进政务信息无障碍。“闽政通”“闽政务”等核心政务移动端全面完成无障碍改造,全省52个省级政务网站中34个完成无障碍适配优化。

  二是提升公共服务信息无障碍。交通运输部门推动敬老爱老公交线路在主流出行服务平台设置线上服务标识,全省地铁车厢到站、发车均采用“语音+字幕”双重提示;全省公共图书馆整合“新语听书”“云图有声”等数字资源库,提供盲文听书机免费外借服务,年借阅量超万册次,多地文化馆、博物馆实现官网及新媒体平台无障碍浏览,推出语音导览、手语视频、数字全景展厅等,让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可“云游”文化馆、博物馆,拓展了文化惠残覆盖面。

  三是助力老年群体跨越“数字鸿沟”。省老龄办等部门着力解决老年群体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信息通信行业为老年人提供“一键接入”“爱心专席”等服务,广电部门推动电视开机进入全屏直播,各地开展“智慧助老”活动,每年参与学习的老年人达百万人次。

  四是探索数智赋能应用。我厅指导各地结合片区建设试点推广爬楼机、升降平台、过街音响、智能道闸、智慧导引机器人、无障碍电子导览图等无障碍科技产品,探索楼梯、台阶、城市道路等场所无障碍通行数智化解决方案。

  (四)无障碍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一是落实出行优待服务。全面落实65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持证残疾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政策,全省地铁开通出行“爱心预约”服务,累计打造敬老爱老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55条。

  二是丰富公共文化服务。文化和旅游部门广泛开展适残、惠残文化活动,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助残日期间举办以“福见花开 逐梦未来”为主题的“福建百姓大舞台”残疾人专场文艺演出、非遗主题展演深化“周末戏相逢”“福建百姓大舞台”“乡村音乐会”等文化惠民演出机制,满足包括残疾人群体在内的广大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三是兜牢特殊群体保障。省残联今年完成6000户残疾人家庭个性化无障碍改造;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和8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将跌倒造成的骨折等意外伤害纳入赔付范围,投保金额约8700万元。

  (五)协同联动和监督机制有序构建

  一是构建协同分工体系。省政协社法委会同我厅等提案办理单位,梳理形成法治体系、设施建设管理、信息无障碍、社会服务、统筹协调监督五个方面职责分工清单,明确4方面12项重点推进工作任务,涉及13个部门。

  二是深化公益诉讼联动。省检察院会同我厅、省民政厅、省残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益路无碍”监督活动,今年以来立案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9件,发出检察建议57件。

  三是健全体验督导机制。省残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残疾人代表对旅游景区、政务服务中心、医疗机构等场所开展无障碍体验督导,跟踪推进486个无障碍问题完成整改,并参与福州地铁、福州国际机场二期、厦门翔安国际机场等重点工程无障碍体验,提出改进意见。

  二、存在的问题

  对照《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仍存在一些短板。

  (一)法治保障有待强化

  省级层面配套地方性法规尚未出台,现行《福建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制定于2010年,局限于设施建设方面,与上位法规定不符,不能适应无障碍环境从设施拓展到信息、服务等更宽领域的新要求;各行业部门除执行国家标准和我厅通用标准外,针对本行业职能范围的标准规范尚不完善。

  (二)设施建设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新建项目从规划设计到施工验收的精细化管理不够,部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无障碍规范化意识不足,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环节针对性审查不严,存在设施尺寸、安装高度、坡道控制不规范等问题;既有无障碍设施存量改造任务量大面广,主要集中在居住小区、公园广场、城市道路、交通场站等公共场所,改造经费机制不完善,财政补助资金有限、资金渠道单一,基层普遍存在资金保障压力;公众无障碍意识薄弱,占用、损毁无障碍设施行为时有发生。

  (三)信息无障碍建设相对滞后

  医院、银行、车站、政务大厅、文旅场馆等重点公共服务场所普遍缺少常态化手语翻译、盲文指引、语音播报等信息服务;应急预警信息无障碍发布机制尚未建立,特殊群体面临“数字鸿沟”。

  (四)服务供给与需求存在落差

  无障碍标识系统缺失较为明显、连续指向性不强;公共服务一线从业人员尚未开展常态化系统培训,专业帮扶技能不足;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面与实际需求仍有差距。

  (五)统筹协调和监督机制不够健全

  无障碍环境建设涉及多个部门,高位统筹协调不足,职责交叉重叠、监管盲区依然存在,跨领域跨行业重难点问题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尚未有效运转;无障碍环境建设在绩效考核中占比偏低,刚性约束力有限;群众诉求反映渠道不够通畅,问题整改跟踪、复核销号环节仍有缺位。

  三、下一步工作

  (一)加快完善法规制度体系

  一是加快地方立法进程。省残联将积极推进《福建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立法,及时向省人大提交条例相关资料,配合做好审议工作,争取尽快出台。二是健全行业标准规范。住建、交通运输、民政、文旅等部门结合行业职能,推动完善本行业无障碍环境标准规范及管理要求。

  (二)系统提升设施建设品质

  一是扎实推进存量改造。以全省无障碍设施排查成果为基础建立设施底数和问题台账,分年度、分批次推进改造,优先将政务服务中心、医疗机构、交通枢纽、养老机构、老旧小区等重要公共建筑及无障碍需求人群集中区域作为重点;继续争取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加装电梯等改造。二是严把新建项目关口。严格落实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要求,强化施工图审查、施工过程质量监管和竣工验收把关,推行残疾人、老年人代表参与体验验收。三是提升重点领域品质。交通运输部门将督促各地在新建、改建、扩建交通基础设施时严格落实《无障碍设计规范》,开展既有交通设施专项排查,及时维修更换受损设施设备,重点解决盲道阻断、电梯停用等问题;文化和旅游部门将强化阵地建设,持续完善公共文化场馆无障碍硬件设施,加快视障阅览室建设,优化盲文书籍与专业设备配置,并积极探索在项目验收中引入残联、老龄委及使用者代表参与体验等措施。四是深化农村适老化改造。持续深化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扩大样板项目覆盖面,推动农村适老化、无障碍改造与乡村建设有效衔。

  (三)加快信息无障碍建设

  一是提升场所信息服务水平。推进语音报站、实时字幕、手语翻译设备等信息辅助设施配置;推动电视台对天气预报、政务公示、应急预警等重点民生栏目配备手语播报、同步字幕。二是完善应急预警机制。建立应急预警信息无障碍发布机制,保障特殊群体在突发事件中的信息获取权。三是丰富数字文化服务。文化和旅游部门将创新服务模式,搭建线上互动平台,常态化开展阅读分享会、知识讲座,积极开发盲文导览、触觉展品、手语讲解等专项服务。

  (四)持续提升无障碍服务水平

  一是完善无障碍标识体系。完善全域一体化无障碍标识体系,补齐公共场所无障碍导向标识。二是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建立公共服务从业人员无障碍服务技能培训机制,将培训纳入岗位考核。三是扩大家庭改造覆盖面。推动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扩面提质,完善“一户一案”精细化改造模式。四是丰富多层次服务供给。省民政厅将创建一批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继续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等政策,筑牢老年人居家安全底线;交通运输部门将持续落实优待政策,完善客运站场优先窗口、专用通道等配置;文化和旅游部门将持续开展福建音乐舞蹈节、街头文化艺术展演、“读中华经典 颂时代华章”诵读比赛等群众性文化活动,深化“周末戏相逢”“福建百姓大舞台”“乡村音乐会”等文化惠民演出机制,加强无障碍服务培训,组建专业志愿服务团队,完善设施管理与维护,让残疾人在内的特殊群体在家门口享受文化发展成果。五是营造全社会关爱氛围。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和换位体验活动,破除“无障碍仅服务残疾人”的片面认知。

  (五)健全统筹协调和监督机制

  一是强化高位统筹。发挥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定期研究全省无障碍环境建设重点工作,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区域重难点问题。二是健全体验督导机制。建立省、市、县三级无障碍体验督导专家队伍,构建常态化体验督导机制。三是深化检察公益监督。深化检察机关“益路无碍”监督活动,会同省检察院进一步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四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建立无障碍需求“采集—分派—整改—反馈”全流程信息化工作模式,畅通投诉反馈渠道。

  领导署名:王德福

  联 系 人:李映寰

  联系电话:0591-87527725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