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61356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6-07-22 15:16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闽建答复〔2026〕154号 浏览量:{{ pvCount }}

刘金铃委员:

  《关于在福建省推广既有建筑原拆原建的提案》(20261356号)由我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财政厅、福州市人民政府、三明市人民政府、福建金融监管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将其作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模块化建筑作为装配式建筑创新发展的重要方向,具有集成度高、质量可控、工期较短、施工扰民较少等显著优势,对于破解我省老旧小区改造瓶颈、探索城市更新新路径、推动建筑业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现将我省推进模块化建造与老旧危旧住宅自主更新有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顶层设计,鼓励地方自主探索

  (一)深入开展专题研究。省住建厅系统梳理省内外老旧危旧住宅自主更新相关政策文件和典型案例,赴福州、泉州等地开展实地调研,与基层单位、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座谈交流。同时,组织省直相关单位和福州、厦门、泉州等地市主管部门召开座谈会,就各地实施过程中采取的具体模式进行深入研讨,对自主更新的实施路径及实践中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逐项开展专题研究,为政策制定提供有力支撑。

  (二)支持地方先行先试。积极鼓励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自主创新,福州、泉州等地已形成一批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成功案例。福州市组织相关部门赴深圳、珠海等地区调研模块化建筑相关工作,借鉴先进经验。三明市系统梳理模块化建造工作基础,从政策体系、产业联动、技术标准、片区试点、并联审批及金融赋能等方面分类分级推进,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二、完善政策体系,强化要素保障支撑

  (一)加大财政资金支持。省财政厅积极构建多元化筹资机制,2022年以来,省级财政已累计投入9000万元,集中打造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超低能耗建筑、建筑新能源应用、碳排放监测等绿色低碳技术集成应用样板工程。2026年,我省已提前下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中央资金11.09亿元,用于各地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及住房保障项目。

  (二)优化自然资源支持政策。省自然资源厅积极支持城镇老旧危旧房屋自主更新,在简化用地手续、优化容积率计算规则、适当降低标准要求等方面出台支持政策,为项目落地实施创造良好条件。

  (三)强化住房公积金支持。省住建厅积极推动住房公积金支持居民既有住宅更新改造,2026年2月出台优化使用政策,明确缴存人可按照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老旧危旧房屋更新改造项目中个人出资部分,切实减轻居民资金压力。

  三、深化改革创新,提升审批监管效能

  (一)优化项目审批流程。省住建厅牵头推进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和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等三个“高效办成一件事”集成改革,精准匹配原拆原建项目审批,破除串联审批、多头踏勘、逐项验收等制度性障碍,实现施工审批、配套建设、竣工验收全流程一体化集成办理,从源头减少等待空转时间,全方位压缩项目整体周期。全省三项“一件事”整体办理时限较改革前平均压缩70%,企业办事满意度稳定在97%以上。

  (二)强化质量安全监管。省住建厅出台装配式建筑省级地方标准,统一设计、施工、验收技术尺度,夯实监管技术依据。将装配式建筑项目纳入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体系,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予以记分评价,压实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同时,推行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布设,实现远程实时巡查,提升监管效能。

  四、引导金融赋能,激发市场内生动力

  福建金融监管局建立辖区银行保险机构专项监测机制,跟踪掌握工作进展情况。通过调研座谈、一对一督导等方式,引导辖区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对接省市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跟进辖区危旧住宅改造项目规划、储备及推进情况,提前开展服务方案设计、产品创新研究、机制流程优化等前期准备工作。

  (一)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针对“危旧楼”更新场景,出台《个人住房更新贷款管理办法》,完善贷款准入、额度、期限等规定,并为代建主体提供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积极对接福州市首例零星危险住房自主更新改造项目。

  (二)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持续跟进泉州红梅新村旧改项目,针对改造过程中居民个人出资、房屋修缮、产权置换等多元化资金需求,优化贷款期限、额度、还款方式等要素,探索研发贴合改造实际的个人信贷产品。

  (三)晋江农商银行推出专项产品“福农·建房乐”,覆盖零星危旧住房购建、翻新、修缮、加固及改造后装修等全流程资金需求,为居民自主更新提供便捷金融服务。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厅将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和有关地市,持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政策引导与技术支撑。将既有建筑原拆原建+模块化建造纳入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和城市更新支持方向,推动将模块化建筑纳入我省“十五五”期间建筑业发展的重要内容。结合福建气候、抗震、抗台风等地域特点,组织研究制定既有建筑模块化改造技术导则与参考图集,推动技术应用规范化、本地化。

  (二)开展试点先行与分步拓面。支持福州、三明等具备条件的地区,选取老旧小区、危旧住房等产权清晰、居民意愿强、资金可平衡的项目,开展原拆原建+模块化建造试点,优先用于具备条件的危旧房、老旧小区楼栋及城中村更新。及时总结实施经验,加大宣传和引导力度,让普通老百姓逐步接受该建造方式。

  (三)推动产业协同与技术研发。支持省内设计、生产、施工、运维企业协同发展,做强装配式模块化产业链,通过技术创新与规模化应用逐步降低造价、提升品质。推动产学研用合作,开展适合老旧建筑更新的模块化快速建造、集成内装、绿色低碳等技术研发,加强人才培训与技术推广。

  (四)优化审批服务与质量监管。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老旧危旧住宅自主更新项目审批流程。持续加强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监管,积极探索AI智能监测、巡检技术应用,深化工程质量安全精准防控,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切实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五)加强协同联动与金融支持。福建金融监管局将持续深化地方政府部门协同联动,推动完善配套政策,积极推进“带押改建”模式探索突破,引导辖区银行业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我省城镇老旧危旧房屋自主更新提供有力金融支持。

  感谢您对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德福

  联 系 人:谢景琛

  联系电话:0591-87522103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7月20日